职员提出离职时,公司要开辞职证明,不可以妨碍职员争拿下个工作。不过,职员离职时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运行,要跟公司办理交接,将手头的工作安排好,接着才能拿辞职证明。不过,有的职员由于辞急工,或者被公司为难很难交接,那样就要确定不办交接能否拿到辞职证明。
事实上,职员离职,公司开具辞职证明不附带其他条件,所以公司假如以职员未交接为由不开辞职证明,是违反约定,职员可以按以下处置:
1、去找公司协商;
2、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;
3、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;
4、去法院起诉处置。
一旦确定是企业的责任后,公司要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:
1、承担行政责任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
2、承担赔偿责任,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,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不过,职员离职时最好要积极办理交接,虽然公司会按规定开具辞职证明,但公司为此遭受损失的,公司可以在证明中注明这一客观事实,一旦将它拿给下一家公司确认劳动关系,将直接影响职员的录用。
最后,虽然开辞职证明与办交接无势必的联系,但离职时正常交接是必要的,但有的公司有意为难职员,譬如临走前安排要紧的项目,致使职员很难顺利交接的,那样,职员利益受有损失的,可以在必要时按劳动争议解决方法处置。